到杭州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需要去当地公安局做人口登记,这样方便之后自己可以办理杭州居住证,办理杭州居住证需要哪些条件?材料?流程是什么呢?小编接下来就给大家解析相关内容:
一、杭州居住证办理条件
1、流动人口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符合以上两点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申领《居住证》,连续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以服务管理机构的居住登记信息为准。
二、杭州居住证办理材料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填写《〈杭州居住证〉申领(签注)表》,提供以下证件、证明等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三)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相应证明材料。
1、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须提供:
申领者本人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不含一个月以上中断或补缴,下同)的凭证。
2、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的须提供:
(1)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自购的居住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上述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已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租赁房屋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①租住国有土地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房屋)》(其申请《居住证》的日期应在租赁期限内,下同);
②租住集体土地房屋的申请人,提供乡镇机关(街道办事处)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民W员会(村民W员会)出具的出租房屋不具有“W章建筑、危险房屋、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情形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排查表》和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有效租赁合同(协议);
③租住单位自管房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及单位出具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宅租用证明或产权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④租住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房租赁证或房管部门盖章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除满足“合法稳定住所”申领条件外,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等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及其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凭证。
3、符合连续就读条件的须提供:
在本市市区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满1年以上的,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还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凭证。
三、杭州居住证办理流程
1、选择居住证预约办理;
2、填写申领人基本信息;
3、选择申领条件和申请情形;
4、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5、选择预约办理日期;
6、等待户籍部门初审;
7、初审通过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前往办理。
注:每年签注一次。逾期未办理签注,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证》持有人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持证人的就业、居住、就读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领条件的,不予签注并说明理由。
四、可以代办杭州居住证的情况有哪些?
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居住证》,需提交申领人及其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和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2、委托代为申领《居住证》,除提交申领人本人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五、杭州居住证如何换领补领?
《居住证》损坏或遗失的, 持证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到 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发生这些情况,《居住证》功能终止:
1、不再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不予签注的;
2、已转为本市市区户籍人口;
3、死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